根据省、市、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部署要求,为推进城市管理行业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平、公正,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随机抽查机制,创新管理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二、工作原则
随机抽查应当遵循依法、随机、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提高监管职能、落实严管措施、降低行政成本的原则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抽查检查工作新思路。
三、职责分工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各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场主体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法规股,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络员为法规股负责人,负责统筹和组织双随机抽查工作,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工作任务
(一)确定“双随机”抽查对象
以我区从事燃气、建筑垃圾处置、园林绿化、环卫保洁等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单位为抽查对象,目前,在我局登记在册的随机抽查对象有72家(其中:燃气经营单位61家,建筑垃圾处置企业8家,园林绿化企业1家,环卫保洁2家)。每次开展随机抽查执法工作前,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随机抽取不超过20%的对象作为检查对象。
(二)确定执法检查人员
执法检查人员从我局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确定,每次开展随机抽查执法工作前,根据抽查对象确定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五、工作流程
(一)抽取名单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局纪检组的监督下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名单和检查对象名单后,将检查人员名单、检查对象名单及抽取过程书面记录,存档备查。
(二)进行检查
检查名单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检查小组主办人员即检查名单第一位到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检查任务,按照抽查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查工作(检查时间随检查对象而定,一般不超过3个工作日)。检查方式采取实地检查或勘查为主,并结合书面检查等手段进行;检查时,要填写《行政检查登记表》和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各执法大队在各自辖区内做好配合和协调工作。
(三)处理检查结果
检查活动完成后,于检查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形成检查报告。检查结果分为正常、进入案件处罚程序、移送相关部门(如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检查情况移送应急管理局处理等)等三类。正常的由检查人员依法报批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公示;进入案件处罚程序的,由检查小组将有关检查案宗材料正本移交给执法四大队进行查处,执法四大队按照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且当事人履行完行政处罚后,将资料交由法规股在相关公示平台上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移送相关部门的检查结果,要形成《移交函》,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
各股室、各执法大队要高度重视,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胆探索,敢于创新,确保随机抽查监管任务落到实处。
(二)严格纪律
检查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要做到廉政执法,依法行政。
(三)总结汇报
认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的总结工作,对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报告,于11月30日前形成汇报材料,并将汇报材料及相关档案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归档存档。